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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國古籍普查登記目錄》始末記
* 来源: 徐蜀 * 作者: admin * 发表时间: 2025/03/03 15:21:42 * 浏览: 5
《全國古籍普查登記目錄》從籌畫到出版即將完成,已過去了10年。我想,應該把這段歷史儘早整理記錄下來。
2011年春節過後的一個週六(也許是周日)清晨,郭又陵社長給我打電話,說周和平部長請他去館里開個小會,但他正在去外地的火車上,去不了,讓我代他去開會。我便立即動身去參加會議。會議的具體地點我忘記了,反正不是館領導經常召開會議的313會議室。出席者有周部長,副館長張志清,善本部主任陳紅彥,還有我(國圖出版社總編輯)。出版社古籍編輯室主任殷夢霞,因其他事等待領導召見,在後排列席旁聽。另外還有古籍保護中心辦公室的負責人,具體是誰記不清楚了,好像是王紅蕾或洪琰。業務處長高紅也許在場。
周部長主持會議。會議的主要議題是,古保工作已有成果不夠多,如此下去恐怕相關經費會被削減,請大家集思廣益,想想辦法。這里所說的成果,是要落實到具體的項目上,例如編出個古籍目錄,出版幾本書等等。長話短說,輪到我發言的時候,我便把醞釀了多時的一個想法提了出來:改變以省市(直轄市)為主體,編纂古籍聯合目錄的思路,讓各圖書館等藏書單位各自編纂本館的古籍目錄,為了加快進程,且留有今後不斷完善的餘地,先編制一套各館的《古籍普查登記目錄》。這樣會極大的提高各館積極性,減少各種矛盾,很快便會見成果。我隨後陳述了編纂的體例等諸多細節問題。
我感覺,周部長聽完我的發言,眼前一亮,他隨口便問志清副館長,“徐蜀的意見怎麼樣?”志清副館長回答說:“太好了!”周部長說:“好,這件事就這麼定了。”會後,周部長還請我們大家一起吃了個便飯。
周部長召開的小型會議後,古籍保护中心决定举办一期相关培训班,張志清副館長請我寫一個東西,對《全国古籍普查登记目录》的具體做法及培训班談一下意見。不久,我回復志清副館長,內容粘貼如下:
志清館長:
遵囑將有關方案及一些意見整理了一下,很不成熟。請批示。
古籍普查總目
一、機構等方面的有關問題
建議發佈通知時注明報酬外還要說明:此次古籍普查目錄為有史以來最大一次古籍普查活動的成果,意義深遠,所編目錄將為藏書單位或個人署名、為目錄編纂者署名;此目錄將由國家古籍保護中心正式頒佈、存檔,出版,並因此而彪炳史冊。
希望出版社一開始就介入,參與組稿等活動。
應將韋力等私人藏書家納入《總目》。
二、凡例
1,一概以藏書單位或個人為基本單元編纂目錄。
2,有條件者按四部分類法分類,但又不一概而論。
3,著錄書名、著者、版本年代、卷數、冊數、副本等情況。建議不要行款,最好簡便易行。
4,珍貴古籍一部起即可入闈。最後可將散戶統一編為若干部目錄。
三、開本
正32開平裝,建議以“皮書”(如藍皮書)的裝幀形式出版,以顯重視。橫排繁體字,書名四號宋體字,其餘五號宋體字。一種目錄凡滿30頁者,可獨立成冊。
關於培訓的有關事宜
培訓只是全部設想的一部分。所有的想法已在出版社的文件中詳陳。這里僅簡要作一敘述。
一、參照古籍出版規劃領導小組的《簡報》,出版《古籍保護工作簡報》。
二、成立古籍保護培訓基地,全方位的培訓古籍保護人才。內容包括古籍基礎如版本、鑒定、編目、修復;古籍整理、出版(主要是影印出版)等方面的知識。最好有實踐內容。
當然,古籍影印方面的內容其實也很豐富,我先配合王紅蕾做個方案。
徐蜀
2011,4,28
同年十月又改了一稿如下:
《古籍普查登記目錄》編制說明
一、此次古籍普查目錄,是有史以來規模最大一次古籍普查工作的總結,可以以最快的速度,最少的人力、物力、財力,對現存古籍的種數、總冊數進行摸底,並有一個相對準確的數字,為下一步古籍保護工作和高質量古籍總目的編纂,奠定基礎。其他“古籍書目”不易收此效果。《普查登記目錄》將由國家權威部門正式刊佈、出版,永載史冊。
二、無論藏書單位(個人藏書規模)大小,一律獨立成冊、刊佈、出版。32開平裝,“皮書”裝幀。
三、參與普查目錄工作的單位或個人,所提供目錄經審核採用後,國家古籍保護中心將根據條目的數量支付費用。凡未曾整理編目過的古籍,費用應與其他古籍有所區別,以茲鼓勵。
四、目錄著錄的基本項目:書名,版本,著者(如果有的話),卷數,冊數。擴展專案(無條件可不填):行款,藏書印情況,序跋情況等。
2011年10月8日
2012年2月,又根據張志清副館長的指示再次修訂體例,如下:
編制“古籍普查登記目錄”的意見(修訂)
古籍普查登記目錄的要點是“登記”二字,是一個帳簿式的目錄,是為下一步工作打基礎的目錄。這個目錄的目的是搞清楚全國古籍比較確切的數量和藏地。
在目前資金不足的情況下,操作步驟可分兩步進行。第一步,登記階段。
一、由保護中心分發古籍普查登記號段,每種古籍都有一個唯一的普查登記號。
二、每種古籍只登記書名、著者、卷數冊數、版本(年代),著者、版本不確定的可空缺,或存疑。
三、
各藏書單位的古籍登記成冊後,直接上交全國古籍保護中心辦公室。第一階段工作規模初具,用時大約1年或1年半。
四、全國古籍保護中心辦公室根據情況組織相應人員檢查驗收。大中型圖書館的質量應該問題不大。對小館或力量薄弱館,中心根據情況組織專家進行驗收。驗收合格後,由文化部頒佈證書。證書附該藏書單位的《古籍普查登記目錄》(相當於古籍身份證),有了身份證的古籍,今後能優先享受古籍保護的專項經費。《古籍普查登記目錄》為“皮書”性質,大32開,每行連排,以節省版面。第一階段工作全部完成,總共用時2至3年。
第二步,彙集成書階段。
同一地區的登記目錄積累至一定數量後,可彙集成書(可能與第一階段工作交叉進行)。書名即為“某某地區古籍普查登記目錄”,實為各個目錄的自然集合,並不打亂重編。彙編後正式出版的《古籍普查登記目錄》16開精裝,每冊600頁。
關於經費的使用。
因經費不能一步到位,且比較緊張,建議先根據各個單位的情況預發部分啟動經費,大館的未編書和小館適當傾斜。頒證後根據情況再補發部分費用。目錄正式出版後發齊所有費用。
以上分兩步走的好處一是見效快,先不管質量如何,登記完畢即可上交,成果即已顯現;二是靈活機動,因為各個省市地區的情況差別極大,所有人員的使用、經費的發放,均由國圖保護中心根據各地實際情況直接控制。當然也要發揮省中心的作用,但並不矛盾,可通過國圖中心指派省中心去工作(如檢查驗收)。
徐 蜀 2012-2-19
2012年2月20日左右,張志清副館長通知我,將於本月底在靜之湖度假酒店召開第一期全國古籍普查培訓班,請我準備一下,在培訓班第一天做一個主題發言。請看下面是會議安排,我於會議的第一天,即2月29日下午發言。
發言稿如下:
《古籍普查登記目錄》講稿
古籍保護首先要搞清楚古籍的家底(指數量和藏地,下同),古籍的家底不清楚,古籍的保護利用工作就不可能做好、做徹底。而古籍普查登記目錄的作用,就是要完成這個任務。因此儘快編制出全國古籍普查登記目錄,是當前刻不容緩的一項重要工作。
普查登記目錄的重點是“登記”二字,登記的東西類似帳簿,應該是最原始最簡單的東西。但是,簡單並不等於無用,或價值不高。恰恰相反,簡單的東西有時卻有著不可估量的價值。就以普查登記目錄為例,它雖然登錄的只是每部古籍最基本的資料:索書號、書名、著者、卷數冊數和版本,版本不確定的甚至可以省略或存疑,如此簡化登錄內容的用意在於,儘量快捷、全面的統計出全國古籍的數量:包括部數和冊數,以及古籍的藏地,使我們的古籍保護工作能夠順利的進行下去。有了這個目錄,在今後編制古籍目錄分省卷和全國統編卷時,也會容易的多。當前的古籍普查登記目錄工作有兩大難點,一是力量薄弱的小館,二是大型圖書館中存在的大量“未編書”。如果要求填報的項目太多,對“質量”的要求太高,上述兩類書將拖累整個古籍普查工作,致使普查工作或者延期數年甚至10年以上;或者缺失這兩塊,普查的功效大減。
簡單著錄編制而成的簡明目錄,有多大的技術含量或價值?有人可能會產生這樣的疑問。我以為,簡單或複雜,與技術含量和價值之間並無直接的因果關係,例如《四庫全書》的“簡明目錄”和“總目提要”,後者的內容要比前者豐富得多,但《簡明目錄》的使用者和使用頻次,卻大大的超過了《總目提要》,證明“內容翔實”有時也是累贅。當然,《古籍普查登記目錄》簡明扼要的優點和必要性,遠不是《四庫簡明目錄》所能含概的,需要從目錄學的基本定義中去尋找答案。
中國古典目錄學已有2000年的歷史,目錄“即類求書,因書究學”及“辨章學術,考鏡源流”的作用,日益深入人心。目錄的其他功用,乃至最原始最基本的作用反而被人們淡忘了。例如,按照目錄編制目的和社會功能,很早之前目錄便具有了登記,甚至財產登記宣示的作用:最早可以追溯到西元前685-627年時期的
亞述巴尼拔圖書館,及至近現代的各類財產登記帳簿,均有章可尋。
《古籍普查登記目錄》即屬於此種目錄。惟有此種目錄,才能徹底摸清古籍的家底;至於“總目”“聯合目錄”,雖然複雜得多,內容豐富得多,但受體例的限制,在這方面反而不如登記目錄。並且,在沒有徹底摸清古籍家底的情況下,也不可能編制出真正理想的古籍總目。
接下來再談談摸清古籍家底方面的一些問題。我是搞古籍出版的,古籍出版界由於古籍整理出版的需要,也很重視摸清古籍家底的問題,有關領導經常強調這一工作的重要性,並且曾就該問題多次發表過意見。XXX先生曾著文說:“中國古籍有多少?可以依據的,有《叢書綜錄》《四庫全書總目》,以及近人的《販書偶記》正續篇,合計起來,仍用舊的經史子集的分類法,大約可得6.3萬種。此外,《清史稿藝文志》及補編著錄的清人著作,就有2萬種。但:(1)還有不少的書不在這些書目之內;(2)把古籍的下限算到清末(1911年),則所謂古籍的種類大約會增加到8萬種,或10萬種”(《存在集.再論古籍和古籍整理》北京三聯書店)。XXX先生則認為,要做好古籍整理工作,“第一項任務是清理總數,分清檔次,採取不同的整理方式。這個工作非常重要,總數到底有多少,是10萬種,12萬種,15萬種,還是20萬種?知道了總數,摸清了家底,才能把工作做好。
對以上兩種說法加以分析,可以看出其中存在著一些問題。
首先,XXX先生所說的種數,顯然定義的是古籍的內容,應該是刪除了內容版本相同的圖書。因為XXX先生提到的6.3萬種中包含了《叢書綜錄》所收子目之書,而《叢書綜錄》所收子目之書不剔重的話為7萬多種,剔重之後餘近4萬種,顯然是剔重之後的數字。這個種數和我們今天所講的“摸清家底”是兩個不同的概念。
其次,XXX先生對古籍的總數提出了10萬種,12萬種,15萬種和20萬種的概念,但他沒有進一步說明根據是什麼,也沒有解釋“種”的具體含義。但也應該是按照古籍的內容劃分的。
總而言之,以上二位先生摸清中國古籍家底方法的思路有兩大問題:一是對古籍的單位名稱採用了意義含混的“種”;二是預估古籍數量的所有資料都不是實際清點的結果,而是來源於幾種大型古籍書目,這是絕對不可靠的。因為那些目錄本身就不是為統計古籍的數量而做的,在“種數”的概念上是含混不清的;即使落實到數量,上述書目也缺漏甚多。難怪XXX先生說古籍的總數有10萬種之後十幾年,XXX先生便將這個數字的上限翻了一翻,變成了20萬種。
我以為,隔行如隔山,“摸清古籍家底”的難題恐怕還得依靠實際收藏古籍的圖書館來解決。早在1992年6月17日,《中國文化報》就披露了幾個比較有價值的數據,該數據來源於圖書館管理部門,比較可靠:“我國僅公共圖書館就藏有古籍2702萬冊,占文獻收藏量9.2%,其中又有珍貴的善本圖書244.5萬冊,涉及到幾乎所有的省級、計劃單列市圖書館和部分地(市)縣圖書館”。
自國家古籍保護中心成立以來,古籍普查工作成績斐然,碩果累累,通過實地調查,將古籍的數量進一步明確在5000萬冊,比1992年的統計數字增長了近一倍;並如前所述,確定現有古籍藏書單位2700多家,預計全國有4000家左右。當前將要開展的編制《古籍普查登記目錄》的計劃,意在厚積薄發,趁熱打鐵,一鼓作氣的完成古籍普查,即摸清古籍家底的任務,為古籍保護的下一步工作奠定堅實的基礎。
在古籍普查登記工作中,要儘量減少抽象思維方式引起的干擾,避免使用“種”這個概念易於混淆的稱謂。因為“種”的含義較多,如幾部版本完全相同的《史記》,我們可以稱它為一種,等等;工作人員的意識里只可以有“部”和“冊”的物理概念,每一部(冊)書之間的關係都是平等的,相互之間沒有從屬關係。此次制定的《古籍普查登記目錄》規則,就是要保證做到這一點。值得注意的是,“聯合目錄”和“總目”都或多或少的攙雜了“種”的概念,並且有主有從,容易湮沒部分有用的信息。
本文转载自:编辑者2021丨《全國古籍普查登記目錄》始末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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